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4-03-29 作者:金华律师

领养小孩需要以下条件:
(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二)年满三十周岁。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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