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退后工伤赔偿怎样办?

时间:2024-04-12 作者:金华律师

工伤给予补偿的方法:首先要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需要提交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补偿的范围为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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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申请工伤补偿的过程如下:
1、已缴纳工伤保险的,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应当进行残疾鉴定,残疾补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贴。此外,医疗费用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障机构将支付;
3、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件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
6、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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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认定为工伤后离职的,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未离职时就可以申请;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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